首页 > 学历 > 高考 > 正文

2023年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单招计划 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春季单招招生计划

2023年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单招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

2023年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在川招生专业及计划-普高类

2023年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在川招生专业及计划-中职类

录取规则

(一)划线

我院结合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两类,根据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原始总分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

(二)录取

按照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未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得录取。

报考人数与计划数之间不平衡时,学校单招考试委员将研究决定是否进行计划调整。

(三)免试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我院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我院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3年3月25日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的考生应正常参加报考院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四)公示

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官网首页公示5天(4月1日-4月5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愿意放弃本次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由考生本人到学院招生录取小组签署放弃本次录取的书面文件,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如有考生放弃录取,则在最低录取控制线上未录取的考生中按成绩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择优补充录取。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考生由学院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随后学院即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 正文结束 -
与“春季单招”相关内容
与“招生计划”相关内容
大家都在看